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,買賣未上市(櫃)公司股票時,買受人應依規定向出賣人代徵證券交易稅,稅率為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之0.3%,並應於買賣交割日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金融機構繳納(郵局、超商不代收)。
國稅局指出,常見的填寫錯誤包括:買賣雙方姓名、統一編號、地址或出生年月日填寫錯誤;股票名稱、公司統一編號、股數、面額、成交價格或交割日期填寫錯誤;以及親屬間移轉適用稅務優惠之勾選欄位填寫錯誤。
若發現申報內容有誤需要更正,應由買受人會同出賣人向買受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提出申請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、買賣契約書及收付股款證明等相關文件。
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錯誤,可能影響股票過戶作業,建議於進行未上市櫃股票交易前,先確認相關申報程序是否正確。